公告
調查
【公告】檢送103學年度「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計畫」學校辦理模式調查表1份,請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6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61341 號函暨花蓮縣政府 103 年 6 月 6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03547 號辦理。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升教育品質及學生學習能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於 103 學年度全國公立國中至少一個學習領域實施分組合作學習,私立國民中學及公私立國民小學得視實際需求參加(本縣國小端可申請校數為 3 校)。
三、本計畫執行期程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辦理模式分為三種:(詳見實施計畫)
(一)深耕學校: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輔導委員推薦 102 學年度辦理本計畫表現優異之國民中學為候選學校,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參酌其執行成果及資料繳交情形,選出深耕學校。
(二)一校申請: 9 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 3 人參加; 10 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 5 人參加。
(三)跨校合作:以跨校策略聯盟之方式申請,至多 5 校合作,每校至少 2 人參加。
四、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辦理與分組合作學習理念相符之活化教學或提升教學品質計畫者(如:學習共同體),得免參與本計畫並以不重複申請為原則,請自行列舉並檢附實施計畫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利審核。
五、請學校先行參酌附件實施計畫,本府將於 103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假鑄強國小辦理 103 年度「教務(導)主任課程與教學領導研習」會場調查各國中辦理模式及徵詢欲申請之國小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