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重要公告】有關103年7月學校特定人員調查表線上填報【2631號】,人員類別已經改為五類,請有冊列特定人員之(國中/小)學校於7月2日前至線上系統填報。
請有冊列特定人員之(國中/小)學校注意!
因人員類別已由四類改為五類,請務必至線上系統【2631 號】正確填報特定人員名單
謝謝您的合作!
備註:
1.教育部為督促學校落實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將就檢警單位緝毒發現在校學生涉毒情形,要求就讀學校檢視校內建立之特定人員名冊是否有缺漏,第 1 次被檢、警單位緝獲之涉毒學生如未列入校內特定人員名冊,由教育部登錄。倘同 1 人再次遭到檢、警方查獲涉毒,教育部將調查學校現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作為是否涉有違失;如違失情形嚴重,將懲處相關行政人員。務請各校(尤其國中部分)落實建立機制。
2.本案執行情形已列入教育部年度統合視導重點評鑑事項,請各校積極督責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配合辦理,準時繳交留處備查,以利屆時長官審閱,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