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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1912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敬請 查照。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黃冠禎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6-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7-01 11:43:00
點閱數: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