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第2期款已撥入縣庫,請案內學校依核定金額掣據到府憑撥(免備文)。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7 月 21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35174 號函辦理。
二、請崙山國小開立 2 張收款收據( 1 萬 4,200 元整及 1,800 元整)。
三、本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於本(103)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竣。
1.縣屬學校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會計子目代號: CC3010 ,如有結餘款透過繳款書作業繳回。
2.非縣屬學校(海星國小)以預付方式出帳後檢具原始憑證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以支票方式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