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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稽催】為辦理10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廚工及護理人員人事經費核結案,尚未回覆的學校,請務必於8月21日下班前回傳支用表,請 查照。

一、本案業於 103 年 8 月 4 日以處務公告編號 30875 請各校應於 10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前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102 學年度幼兒園增置人員教保員及廚工人事經費支用表」核章後,以傳真或親送方式回傳本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傳真: 8462780)。
二、截至 8 月 20 日下班前統計,尚未將支用表回傳之學校:長橋、光復、長良、東竹、東里、北埔、見晴、明利、古風等 9 校,請務必於 8 月 21 日下班前回傳經費支用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佘菀育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08-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8-20 1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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