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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國中小學校派員至教育處學管科領取102學年度認真推動校務獎狀。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認真推動校務頒授獎狀實施計畫。

二、 102 學年度認真推動校務獎狀之學年期程為 102 年 8 月 1 日至 103 年 7 月 31 日,
爰於 103 年 8 月起製發,業已完成相關獎狀套印事宜,請各校派員領取。

三、本年度獎狀有套印授獎人姓名,請學校代表人將獎狀領回後務必交由
貴校校長轉贈頒發。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黃淑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9-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02 15:46:00
點閱數: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