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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照顧審查公告】欲申請補助學校請務必派員至現場參加審查,參加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詳如說明。

一、欲申請兒童課後照顧補助之學校請務必派員至現場參加審查,審查時間地點如下
1.南區: 103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00~下午 3:00 ,瑞穗國小。
2.北區: 103 年 9 月 18 日上什 9:00~下午 3:00 ,教育處第 2 會議室。
二、學校所派參加審查之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劉全貴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6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4-09-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17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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