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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輸入步驟請見附件]國中成績單「文字敘述」及國小成績單「教師描述學生學習目標的達成與建議」欄位改為學習目標勾選,請各校於103年10月20日前輸入。
一、因應本學年度公告時程較短,請各校參考教育部九年一貫能力指標,於課程發展委員會中討論並擬訂各年級各領域科目之學習目標(1~5 項)後於 10 月 20 日前輸入新校務系統,再由授課教師依學生表現勾選完成度操作。
二、學習目標輸入步驟請見附件 pdf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9-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23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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