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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施測】 建議學校針對【學生施測完畢且不及格】者進行下修測驗。

學生施測完畢且不及格,再次登入時即顯示為下修畫面。下修測驗非強制施測,並不列入施

測率計算,由教師決定,學生是否加考。若需另外安排施測時間進行下修測驗,仍需預約施

測時間,始可進行測驗。

優點:
1.找到學生學習起始點。

2.104 年開班時可往低年級成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232【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4-09-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9-30 11:56:00
點閱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