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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重新檢送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備查自我檢核表等相關資料,倘有人員異動時請依自我檢核表依序檢具應附資料並經人事承辦人、校長核章後送本府備查,請 查照。

一、本自我檢核表業於 103 年 3 月 18 日處務公告編號 27529 號上傳,供各校自行下載使用。
二、爾後,各幼兒園如有自辦代理教師、代理教保員甄選時,請依指揭自我檢核表依序檢具應附資料並經人事承辦人、校長核章後送本府備查,以免因應附資料缺漏至是公文往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佘菀育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4-10-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08 10:11:00
點閱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