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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各領域及議題輔導團領召校長及執行秘書,請協助填寫自評表,於10月24日星期五下班前上傳。

說明:
1.請協助填寫 104 年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各領域自評表。
2.自評表請上傳國教輔導團/檔案資料。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黃順發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1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4-10-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2 11:39:00
點閱數: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