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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辦理104年度「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請各校踴躍申請,並於103年10月31日前將申請相關資料送至本府教育處彙辦。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13011 號函暨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辦理。
二、各校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人數達 15 人以上即可提出申請,申請項目及補助基準請詳閱「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
三、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寒、暑假、週休二日及非上課時間辦理為原則,不宜佔用學生正課、早午休或空白課程時間。
四、學校申請作業:凡符合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人數 15 人以上之學校,均得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前檢附「104 年外配計畫申請格式」及「分項彙整表」報本府教育處初審,電子檔請先上傳至本縣外配網站: http://teacher.hlc.edu.tw/iindex.asp?id=536 ,俾憑彙辦,上傳時請先將「104 年外配計畫申請格式」及「分項彙整表」每個表件需填妥學校名稱以利彙整,壓縮成 1 個檔案上傳,請勿零星上傳。
五、檢附下列資料供參:
(一)教育部補助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計畫作業原則。
(二) 104 年度撰寫本縣執行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活動計畫大綱及申請格式。
(三)分項彙整表。
(四) 104 年度審查一致性原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羅惠珍
連絡電話: 8462860轉56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0-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0-22 18:28:00
點閱數: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