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請尚未依初審結果修正104年「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學校層級計畫之40所學校務必於103年11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上傳修正後計畫電子檔,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9 月 18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76133 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各校申請案業經本府教育處初審,初審結果詳如處務公告【ID : 32529】。
初審意見為「修正後通過」之申請案,請學校依初審意見修正計畫案相關文件,並務必於 103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下班前將將電子檔上傳至上傳至本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未依限上傳電子檔案者,將由本府依初審核定經費逕予調整經費概算。
三、相關修正填報規定詳如處務公告【ID : 3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