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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教育部體育署核定補助貴校辦理「103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培訓計畫」經費補助案詳如經費核定表,請以下學校盡快掣據(會計子目代號:CF3051)至本府請款

一、依據該署 103 年 6 月 20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30018903 號函暨 103 年 8 月 14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30022983 號辦理。
二、本案核定經費支用期程為 103 年 1 月至 11 月底止,其相關支用規定請確依實施計畫規定辦理,並不得支用於非訓練站教練及選手,另請督導各訓練站完整建置選手基本資料及訓練日誌等資料,以及加強選手課業輔導與生活輔導事宜。
三、縣屬學校請依經費執行簡化流程方案之規定辦理,並於 103 年 11 月 21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重點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訓練績效檢核表、選手成績證明及選手名冊等資料函報本府辦理核銷事宜。如有剩餘款請透過繳款書作業繳回本處分基金。
四、非縣屬學校請於 103 年 11 月 21 日前檢附原始憑證、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重點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訓練績效檢核表、選手成績證明及選手名冊等資料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剩餘款請透過支票繳回。
五、本案尚未繳交以上資料學校:
明恥國民小學、中華國民小學、太昌國民小學、中正國民小學、宜昌國民小學、北埔國民小學、萬寧國民小學、瑞北國民小學、古風國民小學、富世國民小學、松浦國民小學、中城國民小學、中原國民小學、萬榮國民中學、宜昌國民中學、化仁國民中學、光復國民中學、玉里國民中學、玉東國民中學、三民國民中學、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花崗國民中學、吉安國民中學、新城國民中學、平和國民中學、光復國民小學、三民國民小學、明義國民小學、自強國民中學、瑞穗國民中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鄭丞堯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11-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1-11 11:37:00
點閱數: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