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深耕_第三次】公告104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初審結果,請各申辦學校於103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班前依審查意見表修正年度計畫並上傳,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要點」暨本府 103 年 10 月 22 日府教課字第 1030200400 號函辦理。
二、請各申辦學校依附件 1 之「審查意見表」修正年度計畫(須含經費概算),並於 103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班前將修正後之計畫(須含經費概算)電子檔( word 檔)逕上傳至花蓮縣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網站,俾利本府彙整後報教育部複審。
三、修正計畫上傳方式:請逕上傳至花蓮縣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網站/計畫與成果/104 年各校計畫(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main3.asp?id=228&c=5150 ),電子檔名:花蓮縣 104 年度藝文深耕計畫_○○國中小_修。
四、茲因教育部於近日(本縣辦理說明會後)才傳達下列訊息:
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要點將做修正。
2.規定『104 年度學校不得申請「教學指導費」及教師研習之「講座鐘點費」,而僅能編列「教學鐘點費」,實施時間為「校內藝文課程」,實施對象為「學生」非「教師」,鐘點費編列為 1 時 400 元~800 元』。
因此,要麻煩各申辦學校「依審查意見表」表列內容調整計畫內容,造成不變之處,敬請寬諒!
五、 104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審查意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