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修正103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行事曆,請協助提醒 貴校相關處室並公告周知。
一、依據行政院 103 年 10 月 21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300503332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0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行事曆業於 6 月 13 日核定、 7 月 15 日修正,並分別於處務公告第 30090 號、第 30588 號公告在案。
三、依據前點行政院函說明二略以『依 103 年 10 月 21 日修正發布之「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規定:「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第五點規定:「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爰配合修正明( 104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將明年 1 月 2 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並於 10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詳如附件 1 。
四、檢附修正後 103 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行事曆(附件 2)。
五、附檔紅色字體部分為新增修內容,請協助提醒 貴校相關處室並公告周知;其他未竟事宜請洽承辦人林建義老師(辦公室: 8462860 分機 238 ,手機: 0920-341350 ,電子信箱: cylin9@yahoo.com.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