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 更正設備項目] [教專-第二年續辦教專學校]請名單設備學校於11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設備需求調查表(附件),並將紙本傳真至課程教學科呂佳怡老師收(傳真:8572660)。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53214 號函辦理。
二、第二年受補助設備名單為:三棧國小、水璉國小、北濱國小、明廉國小、松浦國小、復興國小、德武國小、豐濱國小,請各校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完成設備需求調查表,謝謝。
三、本案每校十萬(資本門 9 萬,經常門 1 萬),有關「各校所添購實施教學觀察所需之攝錄影設備:專業之數位攝影機及其相關設備,並應以『專門工具』為宜」,若是除此之外之網路伺服器、硬碟、(筆記型或平板)電腦、主機或單槍等資本門設備不適宜;故建議為攝錄影機(資本門),腳架、攝錄影機電池、單眼相機電池、指向型麥克風、硬碟(經常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