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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 更正設備項目] [教專-第二年續辦教專學校]請名單設備學校於11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設備需求調查表(附件),並將紙本傳真至課程教學科呂佳怡老師收(傳真:8572660)。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30153214 號函辦理。

二、第二年受補助設備名單為:三棧國小、水璉國小、北濱國小、明廉國小、松浦國小、復興國小、德武國小、豐濱國小,請各校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完成設備需求調查表,謝謝。

三、本案每校十萬(資本門 9 萬,經常門 1 萬),有關「各校所添購實施教學觀察所需之攝錄影設備:專業之數位攝影機及其相關設備,並應以『專門工具』為宜」,若是除此之外之網路伺服器、硬碟、(筆記型或平板)電腦、主機或單槍等資本門設備不適宜;故建議為攝錄影機(資本門),腳架、攝錄影機電池、單眼相機電池、指向型麥克風、硬碟(經常門)。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4-11-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01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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