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103年2月5日府教體字第1030018850號函:為獎勵配合推動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之學校及相關人員,依計畫獎勵辦法核予有功人員敘獎。請符合獎勵標準之學校或人員,於103年12月12日前將成果報告報府辦理敘獎。
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5 日
府教體字第 1030018850 號
主旨:檢送「花蓮縣 103 年度所屬國中小學校推動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實施計畫」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配合教育部推動綠色學校伙伴網絡,透過網路分享教學資源及經驗,使學校在推動環境教學及管理上,建立策略聯盟,成為相互支援之夥伴關係,特辦理本項計畫。
二、請各校詳閱實施計畫內容,於「教育部綠色學校伙伴網絡」(網址:
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登錄學校基本資料,並積極參與綠色學校夥伴網路活動,本項將列入 103 年度環境教育自評表項目中。
三、為獎勵配合推動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之學校及相關人員,依本計畫獎勵辦法核予有功人員敘獎。請符合獎勵標準之學校或人員,於 103 年 12 月 12 日前將成果報告報府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