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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空間發展特展」地方館主題週活動國民小學繪畫比賽徵圖辦法1份,請各校鼓勵參賽送件,請 查照。

目前承辦移由終身教育科詹春美小姐辦理

一、活動主旨
台灣,擁有美麗的好山好水,加上傳統與現代發展兼容並蓄的國土空間規劃,共同打造了我們活力的、健康的、永續的美麗家園;透過此彩繪徵件活動,希望全國各公私立國小共襄盛舉,以孩子們的想像力,勾勒出心中、印象中、記憶中自己生長的台灣,生長的家園。

獲選作品將印製輸出展覽於 2015 年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國土空間發展特展」活動現場。

二、舉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明禮國民小學

三、徵件對象
花蓮縣各公私立國小學生。

四、徵畫日期
自即日起至 103 年 12 月 25 日止。

五、徵畫形式
本徵件活動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由各校於校內初評擇優作品投稿,每校投稿件數不限。

六、活動組別
(一)低年級組( 1~2 年級)
(二)中年級組( 3~4 年級)
(三)高年級組( 5~6 年級)

七、主題
以永續台灣或自己家園為主題,進行多元美學之藝術創作。
(一)人文風情:傳統家園風貌、古蹟廟宇、民俗祭典或具代表性之地方共同記憶特色。
(二)自然印象:山林田野風貌、瀑布流水及自然環境景觀。
(三)城市風貌:公共藝術設施、城市街景及入口意象設施。
(四)產業生態:產業永續發展、群聚效果及區域空間分工。

八、作品規格

(一)投稿時請以「8 開圖畫紙」作畫,構圖得以水彩、廣告顏料、蠟筆、彩色筆等畫具顏料彩繪。

(二)作品完成後請將報名表填寫浮貼於作品背面處,請勿捲摺,且應確保作品完好,避免作品遞送過程之摺損。

九、投稿辦法

(一)各參賽作品請逐一填寫報名表各欄位資料,並隨作品一併寄送。

(二)送件方式得採「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親自送件請於徵件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送件,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 6 號 明禮國民小學「蕭夙喨主任」收。

十、作品評選

(一)由教育處聘請委員評選,計選出 3 組共 39 幅作品(含前三名及佳作 10 名),得獎作品除處務公告外並於 104 年 1 月 15 日公布於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
審議評選標準:

◎ 理念表達 40%:是否以「台灣」或「家園」之主題進行創作,展現人文、自然、城市、 產業等設計思維。
◎ 特色 20%:構圖是否有原創及獨特性。
◎ 配色 20%: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 美感 20%:整體設計和諧感。

(二)獲選作品將印製輸出展覽於 2015 年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國土空間發展特展」活動現場。圍籬布置以縣市得獎作品為單位進行布置,於展覽期間展出。

(三)獎勵:
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十名,均頒發獎狀乙面。另頒給第一名獎學金三百元、第二名獎學金二百五十元、第三名獎學金二百元、佳作獎學金一百五十元;前三名與佳作之指導老師另頒獎狀。

十、其他事項
(一)有抄襲他人之作品者或曾在公開競賽獲得獎、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將取消資格。
(二)投稿作品若經評議入選均不退件,且該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可逕行出版、公開展示、宣傳、應用、重製、改作、編輯,並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使用於各式文宣及媒體上,不另致酬;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三)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不另行通知。
(四)參選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如作品主題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選資格。
(五)若各組學校投稿名額不足或投稿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報名表**請由附件下載

目前承辦移由終身教育科詹春美小姐辦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8462860#306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4-12-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12-05 11:14:00
點閱數: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