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助各校「103年度輔導教師人力運用計畫-9~12月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含教育部補助款及縣預算)」,尚未完成之學校請於12月31日下班前辦理核銷,請 查照。
一、依據 103 年 11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030207002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本(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如有結餘款請透過「繳款書」作業繳回。
(補充說明)
(一)各校如有兼輔減授課鐘點費不足之情事,請由學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二)1-6 月如有結餘款請先支用完畢,9-12 月如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三)結報表請依 1-6 月及 9-12 月分開結報。(教育部與縣自籌請分開結報)
(四)請華大附小於本(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檢具「授課表」、「印領清冊」及「代課月報表」辦理核結事宜,若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
(五)本案補助兼任輔導教師以「減授課鐘點費」為限,不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請各校務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