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改後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學校及申請認證輔導委員名單1份,請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學校於104年3月6日前將認證資料送輔導委員初審,3月27日黃雯杏工程師(臺灣環境管理協會_認證收件單位)將來花蓮現場收件,請 查照。
一、認證事項如下:
(一)請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學校務必主動與認證輔導委員聯繫。
(二)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學校務必於 104 年 3 月 6 日(五)前將認證資料備妥送輔導委員初審。
(三) 104 年 3 月 27 日(五)黃雯杏工程師(臺灣環境管理協會_認證收件單位)來花蓮現場(壽豐國小)收件送教育部委員會審查。
(四)花蓮縣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學校務必於三月二十七日皆能送件審查。
(五)申請表單及相關說明/範例等資料網址:
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EEArea/authstudy1.aspx
二、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1 案相關說明如下,請各校務必強加宣導配合辦理:
(一)建議各校可以指定多位人員取得認證(校長可指定自身為指定人員),避免因調動產生無認證人員情形。
(二)各校不應將大量環境教育工作加諸於已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身上。
(三)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已取消審查費用(勾選'指定人員'即免審查費用)。
(四)詳細認證規範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環境教育專區-環教人員認證專區查詢
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EEArea/authstudy1.aspx
(五)未來申請民意代表建議款及教學設備設施改善經費將需檢附環教人員認證證書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