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名額: 1 名
三、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四、薪資待遇:依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支給(薪點 280 約 33,908 元)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工程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實務經者。
(二)具文書處理能力。
(三)熟稔採購法及實務者尤佳。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進用人員採一年一聘,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以續聘)。
八、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或掛號郵寄: 970 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收(以郵戳為憑,星期六、日及例假日,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符合資格者擇期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經由教育處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04 年 2 月 13 日(星期五)止。
十、聯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316 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