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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 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實施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一案, 詳如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04 年 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17151 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
2、國立大學(實驗高中)附設實驗國民中、小學。
(二)執行期程:各校辦理期程自獲本署補助之日起至當年度 11 月 30 日止。
(三)計畫執行流程分為三階段:計畫申請、規劃設計、改造執行。
1、計畫申請階段:學校填寫計畫申請書、縣市政府初審、本署複審與核定。
2、規劃設計階段:規劃設計、規劃設計審查。
3、改造執行階段:工程發包與施工、竣工與驗收、廁所美學教學與推廣、計畫成果展示。
(四)補助基準與原則:
1、補助標的以合法建築物為限,屋齡在二十年以上,廁所設備老舊損壞、管線阻塞、通風採光不良等情形嚴
重,或另有其他具急迫性之事由者,優先給予補助。
2、經費補助以每間廁所(有分隔牆者計算為 1 間)15 米平方以下為 25 萬元,每增加一米平方得增加一萬元,
如另有其他具特殊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3、經費分二次核撥,通過計畫申請階段者,核撥經費百分之三十,通過規劃設計審查並完成工程發包作業者
,核撥經費百分之七十。
三、本案申請時間及繳件方式:
(一)申請期間及收件單位:
1、學校繳件日期:學校於 104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前提報計畫送達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可調整截止收件日
期),國立學校於上開期限內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
2、縣市政府繳件日期及方式:縣市政府經初審後於 104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前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
設計系(收件人:鍾松晉主任;地址: 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
3、繳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繳件說明:
1、學校依規定填寫計畫申請表、補助經費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含校園廁所美學宣言、現況照片描述及廁所整
修改造構想說明、廁所配置圖、廁所美學教育推動與執行)一式 2 份及電子檔 1 份。
2、縣市政府經初審後提送學校繳交資料及縣市彙整表書面資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檔(學校繳交資料及縣市彙整
表電子檔請彙整成 1 份光碟)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創意生活設計系(收件人:鍾松晉主任;地址: 640 雲林
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
3、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請至本計畫網站(http://school-lavatory.blogspot.tw/)檔案下載區下
載。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可逕洽計畫團隊聯絡人:李佳穎小姐,連絡電話: 0916-613-390 ,電子郵件:
schoololdwc@gmail.com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2-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2-16 10:58:00
點閱數: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