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8993

【重要公告】檢送103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學校申請表件及相關訊息,詳如說明,請 查照。

學校配合事項:
一、收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情況特殊學生資料
(一)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7 條,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等三類免費學生,請學校先備齊此三類學生的證明資料,以利後續審查事宜。
(二)情況特殊須由學校評估扶助之學生,可由學校或村里長開立證明文件。附件二僅為學校開立證明之參考格式,村里長開立之證明文件,依其既有之文件格式。

二、課後照顧服務審查會時間會(暫訂以公文及最新處務公告為主)
(一)南區: 104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瑞穗國小
(二)北區: 10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點至下午 3 點-教育處第 2 會議室

三、 103 學年第 2 學期上課週數以【18 週】為上限,請申請學校開學【第 3 週】( 2/24 日起)即可開始上課,請閱申請說明(附件十一)。

四、有關附件七調查表(一)的補充說明 4 請注意:每週節數欄位的「中午放學」係指下午無正規課程,即所謂的上「半天」;「下午放學」係指下午第 5 堂課起,至少上了學校 1 節或 2 節正式課程,而在 16:00 前放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雲蘭
連絡電話: 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3-0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03 14:13:00
點閱數: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