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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104年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計畫核定案,請下列學校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17062 號辦理。

二、請獲補助學校(如附件)依本縣校外教學計畫初審後之經費概算表及經費核定表辦理,本計畫期程為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4 年 7 月 31 日止,為使本案依計畫期程順利推動,請學校得開始規劃執行;經費部分俟國教署撥付入庫後,將另函通知學校請款。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方妙慈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3-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2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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