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國中持續落實辦理第1階段志願選填試探作業後相關輔導作為,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2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34549 號函(諒達)辦理。
二、各國中九年級學生業已完成第 1 階段志願選填試探作業,請各校列印學生志願選填結果,提供學生家長及各國中相關輔導人員參考運用,進行相關輔導作為,並請家長簽章,以協助學生了解所選志願校科之學習內容及發展與其志趣相符程度,做為渠等後續志願調整之參據。
三、為配合該系統的輸出結果,強化推動國中九年級學生的適性輔導工作,本府業已提供相關共通性輔導策略問答集(Q&A)供參,以提供貴校教師及相關輔導人員參用。輔導策略問答集(Q&A)可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http://counseling.hlc.edu.tw/下載區/志願選填輔導暨各學群專區 1040130 宣講資料/花蓮縣 103 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適性輔導策略問答集.pdf)自行下載使用。
四、請各校強化本案相關輔導作為,並將輔導過程詳載於「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或逕以該系統輸出之「第一次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紀錄表」之輔導結果,直接黏貼於前開紀錄手冊中,以幫助學生在進行未來進路規劃時有清晰、明確的步驟和方式。
五、經查第 1 階段志願選填試探作業,各校尚有部分學生於志願試探時未填志願或未填問卷(詳如附件),請各校針對該類學生加強追蹤,落實相關輔導作為,並紀錄於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中,協助學生未來進路之規劃。
六、請各校蒐集「第 1 階段志願選填試探後適性輔導」遭遇問題或困境,並於 3 月 16 日至 3 月 25 日逕上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填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