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04年度各級學校運動團隊選手培訓經費核定一覽表1份,請於104年4月24日前掣據(會計子目:CF4003)及經費概算表辦理請款。延至104.4.30
★ 【公告】104.4.22 下午 17:03
1.因應部份學校參加全中運等賽事,送件日期延期至 104.4.30
2.部份學校未送經費概算表,請務必補送。
★ 第一次公告時間: 104.4.17 下午 16:35
一、發文字號: 104.4.20 府教體字第 1040070465 號函。(預訂 104.4.20 電子交換公文)
二、請於 104 年 4 月 24 日前檢具收款收據、經費概算表(需核章,並請依本府「補助各級
學校辦理運動選手培訓經費說明」編列),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撥款事宜,
另將經費概算表電子檔傳送至 lyc0618@gmail.com 彙辦。
三、本案經費由 104 年度教育處-「體育及衛生教育計畫-體育管理及獎補助-補(協)助
政府機關(構)」-「補助本縣各級學校運動選手培訓經費」項下支應。
四、是項經費執行期程自 104 年 2 月 1 日至 104 年 11 月 20 日止,
請於 104 年 12 月 1 日前檢具:
1.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
2.成果報告 1 份送府辦理核結,
3.如有執行結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開立「教育處支出收回」繳款書繳回,
4.支出原始憑證連同會計檔案裝訂成冊留校備查。
五、非縣屬學校(各高中職、海星國中及海星國小):
請於請於 104 年 12 月 1 日前檢具:
1.原始憑證、
2.成果報告送府核銷沖帳,
3.如有執行結餘款,請開立支票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