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尚未繳交「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宣導」及「15職群介紹宣導」成果學校,請於4月27日前繳交,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2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25253 號函暨 104 年 2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34549 號函(諒達)及處務公告 34510 號辦理。
二、旨揭宣導已於處務公告 34510 號第三點及第五點說明,請各校辦理「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宣導」及「15 職群介紹宣導」,並請於 3 月底前完成並繳交成果,先予敘明。
三、尚未繳交「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宣導」及「15 職群介紹宣導」成果學校:三民國中、慈大附中,請上列學校於 4 月 27 日前繳交,謝謝!!
四、成果電子檔請逕寄教育處承辦人信箱, jimin0116@yahoo.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