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唱名分發會議」,敬請貴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員出席,請惠允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請通知參與人員務必準時與會。
一、依據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104 年 4 月 22 日花特教字第 1040001801 號函辦理。
二、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初步安置作業採現場唱名分發方式辦理。
三、唱名作業時間: 104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下午 1 時 30 分;唱名作業地點: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體育館。
四、檢附 104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花蓮區初步安置暨唱名分發作業實施計畫、作業原則及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為維護學生權益,請通知參與人員務必準時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