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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縣104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審核及填報事宜,請各校注意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6 月 10 日府教課字第 1040112923 號函辦理。
二、本案資料請以電子檔上傳,填報系統開放時間為 104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04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審核方式與期程如下︰
(一)第一階段審查︰
1、請於 104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前,將「全校年級學習節數總表」(3-1 表)、「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節數表」(3-3 表)及「課發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電子檔上傳至本府教育處公務登錄系統/線上填報/104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上傳方式請參閱處務公告編號 36539 ),未上傳或上傳不完整之表件(檔案格式請依教育處公告為主)皆不予給分。
2、「非學習節數」係指總學習節數以外之課程安排(如第八節課輔),倘學校無「非學習節數」之安排,則請直接於該欄位之「節數」填列「無」,如有「非學習節數」課程,係屬學生自願性參加,學校應備妥家長同意書,留校備查。
3、第一階段資料於 7 月 17 日(星期五)前處務公告審查結果。
4、請各校務必於 7 月 22 日(星期三)前依審查意見修正完畢。
(二)第二階段線上審查︰
1、請於 104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前將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之 104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電子檔上傳至本府教育處公務登錄系統/線上填報/104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未上傳或上傳不完整之表件(檔案格式請依教育處公告為主)皆不予給分。
2、各校第二階段審查結果於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處務公告公布並函文通知各校。
3、各校於 8 月 17 (星期一)至 8 月 19 日(星期三)依審查委員意見修正課程計畫相關表件。
二、 104 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表件請由處務公告編號【36539】下載。另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
(一)貴校確有需要調整課程計畫,得於第二學期開學前報請修正。
(二)請於 10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前務必將課程計畫放至學校網站首頁,並告知家長相關訊息。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陳雲蘭
連絡電話: 8462860#566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6-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17 16:01:00
點閱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