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資料103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情形調查表」1份,請於104年7月3日(星期五)前至校務行政系統填報,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6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63205 號函暨本府 104 年 6 月 29 日府教學字第 1040123611 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教材資料電子檔業掛置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專區。為確實掌握各校落實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情形,請各校於期限內填報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