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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主計處辦理105年度預算編列,請各校務必於104年6月30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105年度專人值勤或保全之預算金額。

一、校園安全維護經費以 1 天 450 元計算,請各校編足額度 450*366=164,700 元之 105 年度專人值勤或保全預算。(請勿超過 164,700 元)

二、如學校 105 年採學校教職員工(學校教師、工友等編制內人員)值勤,請於人事費(員工值班費)填 164,700 ,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外聘人員)、專業服務費(電子保全)填 0 。

三、如學校 105 年全採聘請臨時人員值勤方式,請於業務費項下費用: 一般服務費(臨時人員酬金)填 164,700 ,專業服務費(電子保全)、人事費填 0 。

四、如學校採保全(或保全搭配部分工時專人值勤)方式,請將人事費填 0 ,至業務費:部分工時專人值勤之預算金額填至一般服務費,電子保全之預算金額填至專業服務費(一般服務費+專業服務費=164,700)。

五、如 105 年貴校採取與本年相異之校園安全維護方式(如:由專人值勤改為保全,或由保全加部分工時專人值勤改回全由專人值勤),請於備註欄註明。

六、貴校若有分校,請一併填報,並於備註欄註註明本校及分校值勤方式及經費編列。

相關連結:

  1. http://eschool.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琬鈴
連絡電話: 03-8462860 #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6-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6-30 08:15:00
點閱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