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核銷提醒】申辦「103學年度實施提升書法教學成效中期計畫」推動書法教育的學校,請於104年7月6日前完成核銷,謝謝!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1 月 7 日府教課字第 104000306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辦學校計 9 校,各校撥款金額詳如附件經費核定表。
三、本案請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前執行完竣,並於 104 年 7 月 6 日前檢附經費結報表(核章紙本)一式 2 份暨成果報告(含成果評估分析表)紙本暨 CD 光碟(或將成果報告電子檔案逕寄送至 e-mail : pure5628@gmail.com )各 1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繳回。
四、檢附「103 學年度實施提升書法教學成效中期計畫」經費核定表、經費結報表範例暨成果評估分析表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