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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安中心蓮花颱風第二號通報,請學校至教育部校安中心完成點閱,請查照。

一、中央氣象局於今(7)日 2 時 30 分發布輕度颱風蓮花(編號第 10 號)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上午 8 時 30 分中心位置在北緯 20.5 度,東經 119.2 度(在鵝鑾鼻的西南方約 24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9 公里速度,向北進行,其暴風圈已進入巴士海峽,對恆春半島及臺灣南部陸地構成威脅。
二、受外圍環流影響,嘉義以南及花蓮以南地區有大雨或豪雨,尤其臺東及屏東地區有局部豪雨或大豪雨,中部以北山區亦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坍方、落石及土石流,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大豪雨區域為屏東縣、臺東縣)。
三、學校若發生災損情形,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首頁提示功能)完成「0706 蓮花颱風」災損及停課之校安通報作業(首頁提示訊息將依據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警報所示陸上警戒範圍,隨時動態增列提示縣市),以利教育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四、為因應大雨、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請位於颱風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學校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狀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位於陸上警戒區內學校,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
五、學校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學校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本府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邱禕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3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07-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7-08 08:50:00
點閱數: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