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有關教育部體育署「104-105年度國民體適能檢測站設置實施計畫」,申請設置檢測站受理時間更正為104年8月3日(原誤植為8月5日),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4 年 7 月 22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40021869 號暨 104 年 7 月 16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40020750A 號函辦理。
二、為關心國民體適能,教育部體育署自即日起至 104 年 8 月 3 日止受理申請設立國民體適能檢測站。 104-105 年度設站類別包括: 23 以上未滿 65 歲之「一般檢測站」、 65 歲以上之「樂活檢測站」及「身體活動介入試辦方案」。
三、惠請踴躍申請設站,並請協助將相關資訊廣為宣傳及轉知所轄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及醫療衛生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