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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填報】敬請本縣國中小(含體育高中),務必於104年8月10日(ㄧ)下午5時前,至新版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填報完成「10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家庭教育整合調查表」。
一、為落實「教育部推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整合計畫」( 102-106 年,以下簡稱「整合計畫」),依整合計畫策略主軸二、策略重點(八)、(九)、(十)、(十三),及策略主軸四、三級預防策略重點(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綜合活動領域(國中小)教師、家政(高中職)教師、幼兒園教師、特殊教育教師、輔導教師等類教師及專任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每年應至少修習 4 小時家庭教育增能進修課程。
二、為瞭解上開人員具備家庭教育知能、資格人數及比率,請學校填報 104 年度( 1 月至 6 月)辦理情形,務必請於 104 年 8 月 10 日前完至新版校務行政系統完成線上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