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以下學校於104年8月21日前,儘速將「10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經費」核銷資料,送教育處課程科辦理經費核銷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0 月 15 日府教課字第 1030190443 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請學校於 104 年 6 月 30 日前辦理經費核銷事宜,請尚未辦理經費核銷學校及核銷資料有誤學校,儘速將結報資料送教育處課程科。
三、
教專計畫-:
1. 縣立體育實驗高中:尚未收到結報資料
2. 縣立富北國中:尚未收到結報資料
請各校務必將成果報告電子檔上傳本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