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妥善規劃並辦理「104學年度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8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87991 號函辦理。
二、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為 104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起至 9 月 4 日(星期五)止。學校應訂定 104 學年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活動規劃與執行相關事宜,業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重點評比項目。
三、各校校長應利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並就「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防制網路賭博)應有之作為與責任等加強教育宣導,及推廣「尊重他人,健康上網」之正向防杜網路霸凌作法。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相關文宣資料均已上傳網站,各校可下載利用,並妥善規劃適宜之相關課程與教學活動(
https://csrc.edu.tw/bully/index.asp )。
五、有關預計辦理友善校園週之活動,請各校於 104 年 8 月 24 日前至本府教育處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序號: 938 ),本府彙整各校資料後將提供駐區督學抽查訪視。另請於 104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14 日上傳活動成果(序號: 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