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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教練獎勵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4002814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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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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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09-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9-21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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