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計畫最後1天】有關105年精進教學品質計畫各校申請經費項目,請參考附件相關規定擬訂經費。
一、*未全程參與 104.9.15 或 104.9.22 教務主任及社群召集人增能研習之承辦人, 請參閱附件說明簡報(或詳閱計畫相關規定),並依教育部推動重點、本縣 105 年推動教育主軸及考量校內需求以規劃主題。
二、有關經費申請項目:
1.內聘講師請於備註欄敘明在該領域或科目具有專長表現與傑出貢獻。
2.印刷費:包括專業成長各項活動與紙本、光碟等形式之出版品之印製與壓製經費,講義費以每人新臺幣 100 元為限。
3.雜支:今年申請已調整為總金額扣除雜支 6%為限。
4.餘請參閱附件經費相關規定。
三、檢附 104 年各校申辦計畫審查彙整表(委員審查意見),供各校參考修正缺失。
四、申請期限為 104 年 10 月 5 日止,請把握申請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