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件★★104學年度【調整教師授課節數鐘點費】第1期款,尚有19校未掣據(免備文)送府,請盡速完成避免延誤第2期款申請。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11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040214640 號函(諒達)辦理。
二、尚未掣據學校:
秀林國中、玉東國中
明義國小、北濱國小、月眉國小、長橋國小、太巴塱國小
瑞穗國小、瑞美國小、鶴岡國小、瑞北國小、港口國小
長良國小、松浦國小、學田國小、銅門國小
崇德國小、景美國小、海星小學
請務必於 11 月 10 日送達本府教育處,以利本處進行第 2 期款申請作業。
二、請各校依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核定表之「第 1 期鐘點費(私立含導師費)核定金額」掣據(會計子目代號: CC4060)。請儘速掣據逕送學管科,俾利撥款事宜。
三、為維護本案相關教師權益,不因補助經費尚未入庫或來源不同而有不同撥付期程,請各受補助學校先行了解進用人員用薪需求及生活穩定需要,本權責評估相關經費後先行墊付,俟款項撥付後再予轉正。
四、請各校務必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辦理。
五、有關課稅配套之補助國民中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補助原則如下:
(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 2 節課,其範圍包含一般班級(普通班、體育班、藝術才能班)、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集中式身心障礙班)。
(二)公私立國民小學導師每週再減 2 節課,其範圍包含一般班級、資賦優異班及藝術才能班教師,公私立國小特殊教育學校(班)導師每週不再減 2 節。
六、公立學校導師費部分,依分配數每月撥補至各校,故【不】需要掣據。
七、本案核銷相關事宜將另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