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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室要求本案 請 三民國中/國風國中/ 南華國小/新社國小提送103或104年[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於11/11下班前 將正本送至設施科或彩色掃描電子檔至ludachen8@gmail.com


審計室要求本案 請 三民國中/國風國中/ 南華國小/新社國小提送 103 或 104 年[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於 11/11 下班前 將正本送至設施科或彩色掃描電子檔至 ludachen8@gmail.co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宥達
連絡電話: 教育處#306【0978-515631】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5-11-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10 19:38:00
點閱數: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