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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重要公告】公告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期程,請以下國中(含私立,如附件訪視日程表內學校)於11月18日下班前至新版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填報上傳「國中教學正常化視導紀錄表」自評表電子檔,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附件 1)及教育部統合視導項目辦理。
二、紀錄表(附件 2),請各校先行進行自評(勾選),其中「優點或待改進事項與建議」欄位必填,請簡要陳述貴校執行重點成效或困難,並於 11 月 18 日下班前至新版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填報上傳檔案(檔名請加校名) 。
三、受訪視學校請準備以下書面資料:
1.各科目授課老師配課表(註記專長教師或配課)
2.巡堂紀錄
3.教室日誌
4.校內自訂實施教學正常化及成績評量相關辦法
5.校內非專長教師增能研習資料、今(104)年度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進修概況
6.多元評量、定期評量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實施辦法與實施成果
7.配課老師實施原則或辦法
8.課程發展委員會與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資料
9.模擬考辦理(規劃)情形
10.其他可輔助增進 貴校教學正常化之資料與相關研習紀錄
三、請各校提早準備相關資料,謝謝。
四、若有未竟事宜請洽課程科承辦人吳伯元老師(辦公室: 8462860 分機 575 ,手機: 0922506635),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吳伯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1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11-16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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