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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花蓮縣跆拳道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請各校注意報名時效(105年1月20日截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為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奠定青少年愛好跆拳道運動基礎,提昇技術水準,並選拔 10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代表隊選手。
二、競賽日期: 105 年 1 月 31 日(星期日) 1 天。
三、競賽地點:花蓮縣立國風國中
四、競賽項目:
(一)對練—-競賽規定如附件一。
(二)個人品勢—-競賽規定如附件二。
(三)團體組品勢—-競賽規定如附件三。
五、組隊方式:以花蓮縣內各公、私立國中、高中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
六、報名手續:
(一)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 月 20 日 17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使用本辦法之報名表以正楷詳實填寫並 E-MAIL ( clsfengi@yahoo.com.tw )競賽組,繳交切結書、學生證正本(確認選手資格及作為選手證之用)。
(三)繳交報名費用對練每人新台幣 400 元;個人品勢 300 元;團體組品勢 600 元。
(四)報名資料(切結書、學生證正本)以掛號郵寄花蓮市林政街 7 號競賽組任鳳儀收或親自報名。
七、檢附 105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花蓮縣跆拳道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張雅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01-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1-12 09:38:00
點閱數: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