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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補助「105年度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對外參賽經費核定表」1份。

 
      
★ 第一次公告時間: 105.01.14 18:35

一、發文字號: 105.1.15 府教體字第 1050010783 號函

二、請各校依上開要點於參賽前二週

  檢附: 1.經費概算表 2.參賽名冊 3.競賽規程 

     4.秩序冊或足以證明參賽事實之相關資料

  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申請經費補助事宜,逾期不受理並逕予註銷該項補助經費。

三、各校編列對外參賽經費時,請依實際人數編列,切勿浮編,若有浮編經查證屬實者
  經費繳回,其金額亦不得高於核定金額表列之各校預估額,超編部分,請各校自等
  支應。

四、各校參加未列於核定表之賽事,請自籌經費辦理。

五、本案適用「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請將核定計畫
  及經費概算知會貴校會計單位,俾利協助計畫執行與管控。

六、核結:請於活動結束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送府核結,

     如有執行結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開立「教育處支出收回繳款書」繳回,

     支出原始憑證連同會計檔案裝訂成冊留校備查。

七、收款收據請註明會計子目代號: CF5004 。


 ★ 體健科承辦人 梁月卿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371  傳真: 8462790

            E-mail : lyc0618@gmail.com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6-01-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1-14 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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