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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稽催】104年9至10月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請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二份及繳款書影本(無則免付)盡速送府,以利辦理核銷事宜。(免備文)

一、依據府教特字第 1040240335 號函辦理。
二、未結報學校:富北國中、瑞穗國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于涵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1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1-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1-28 14:41:00
點閱數: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