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4511

有關申請10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 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適性教保及特色發展輔導」新進 輔導人員一案

檢附新進適性教保輔導人員申請表、新進特色發展輔導人員申請表附件

請於 105 年 2 月 26 日前報本府轉陳教育部國教署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蕭茹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1-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1-29 14:11: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