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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鄉鎮市立幼兒園查填104年度(8-12月)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經費實際支用數,依說明辦理。

鄉鎮市立幼兒園:
請查填附件之 104 年度(8-12 月)教保費經費概算表,查填後請核章並於 3 月 9 日前逕傳真本府彙辦。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彭翠蓮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6-03-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07 20:14:00
點閱數: 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