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65156

【逾期公告】有關「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尚未回傳之學校務請於今日(3月16日)中午12:00前完成填報擬薦送人數表暨開班改善意見及具體建議意見說明表,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029100 號函暨「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推動教師進修第二專長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教育部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逐年提升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確保並提升教學品質,爰推動「提升國
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
三、本專案學分班學費全額補助修課學員,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 102 年 7 月至 108 年 8 月),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所轄屬正式教師踴躍參加。
四、經查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及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童軍主修專長及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等係屬非專長授課師資比率偏高、亟待改善之主修專長。
五、為協助各國中專長授課比例,教育部業於 102 年至 104 年委請師資培育大學開設上開主修專長開辦本專案學分班合計 35 班次,本( 105 )年度將持續辦理本專案學分班,請各校積極鼓勵教師進修,以充實上開主修專長之師資人力,並教師專長排課。
六、為持續推動本專案學分班,作為教育部政策規劃之參酌依據,請各國中業務承辦人填報「擬薦送人數表暨開班改善意見及具體建議意見說明表」(附件二),將本表核章後於 3 月 14 日(星期一)前傳真至學管科承辦人王錦慧(FAX:8462776),並將電子檔回傳至電子信箱(wangchinhui@yahoo.com.tw) ,俾憑彙辦。
七、尚未回傳調查表之學校如下所列,務請於今日中午 12:00 前將核章表傳真至學管科,並寄送電子檔至 E-mail 信箱,謝謝!
花崗國中、國風國中、秀林國中、新城國中、化仁國中、吉安國中、平和國中、
光復國中、瑞穗國中、三民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3-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16 10:46:00
點閱數: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