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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105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到校宣導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40156188 號函暨本府 105 年 1 月 11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07745 號函(諒達)辦理。
二、各校宣導說明會請依「本縣 105 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到校宣導實施計畫」辦理,宣導講師應以參與教育部國教署辦理 105 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講師培訓研習之人員為遴聘對象。各校於說明會辦理同時,應就國中畢業生、家長及教師,對於宣導說明會辦理情形、入學方式之瞭解程度進行意見調查(詳如附件)。
三、本縣適性入學宣導場次目前已全數辦理完畢,請各校務必於 3 月 31 日前至十二年國教宣導工作網( http://210.71.166.207/iQuestionary_J/)填報意見調查統計結果,以利教育部瞭解宣導執行成效。
四、本案補助每校新臺幣 4,000 元整,其經費支用及核銷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花蓮縣 105 年度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之規定辦理。本府轄屬學校請依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辦理;非轄屬學校(私校國中部)請同時檢附原始憑證正本函送本府核銷。如有賸餘款,本府轄屬學校請透過繳款書作業,非轄屬學校(私校國中部)請以支票繳回。
五、由於本案經費核撥有所延誤,請各校於 4 月 20 日前將辦理成果(含意見調查統計結果、活動照片、重要會議紀錄等)等,併同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寄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結(免備文)。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6-03-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6-03-29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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